Sunday, March 04, 2007

這是個科學的年代,也是個虛假的年代。

近年發生了一些驚天動地的大案子,每個人都知道,卻也每個人都不知道兇手是誰。
首先,是一名叫做馬布魯的女子開始的,報紙說,被害人馬布魯先被悶死(法醫從口腔周圍的傷痕判定),在被兇手放置在行兇地點,皮鞭抽打至體無完膚,最後割下被害人舌頭,並且在他臉上大便。
第二名被害人叫做噹喜路兒的女子,死狀一模一樣。甚至連時間都差不多。
第三名被害人是叫做雷碧肚夫的女子,死狀一模一樣,第四名,第五名,第六名....
死狀全都一模一樣。
他們的共通點在於,他們全是女的,死法都一模一樣,剩下的就沒了,給了警方一個謎團,沒有破解的鑰匙。
太多民眾去報案,給予警方線索。例如:
兇手就是我家隔壁老王,因為他每天犯案時間都不在家。
老沈最有可能,他被女生拋棄兩百多次,一定是他。
會不會是住在我家隔壁的我愛羅,他可以用忍術....,一個小弟弟如是說。
警方最後在電視上的回應是,我們要用科學的眼光辦案。
不了了之。
事實上,我看過兩次兇手,兩次,真的,請你們相信我,不要和警方一樣嗤之以鼻,我真的看過那個兇手,帥帥的,有高挺的鼻子,大約一七八公分,雖然我那時候沒有帶相機(帶了也不敢拍),但是我真的看過。

這年代是個科學的年代,但似乎,每個人都虛假,每件事情都需要證據。
就連“我愛你“和“我不愛你“都需要證據。
祝好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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